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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委员会决定对12万难民转移安置 时间:2015-09-21 21:49    作者:admin    点击:

当地时间9月9日,欧洲委员会提出一整套有助于应对难民危机的提案,进一步兑现5月份确定的欧洲移民议程。

欧洲委员会今天提出一整套提案来兑现5月份确定的欧洲移民议程,该提案将有助于应对目前欧盟成员国及邻国所面临的难民危机,并着力解决造成人们在欧洲寻求避难的根源问题。这套新措施将大大减轻受影响最大的成员国的压力,主要是希腊、意大利和匈牙利,建议将12万明确需要国际保护的人员重新安置到其它欧盟成员国。这一数字将在欧委会5月份提出的从希腊和意大利重新安置4万人的基础上叠加,理事会尚未作出决议批准该议案。今天提出的措施有望通过确立一个安全原籍国的欧洲共同清单帮助成员国启动避难申请的快速处理程序,以此来应对数量不断增加的避难申请。欧委会今天列举了主要行动计划以期使返回政策更加有效,同时还建议设立一个18亿欧元的信托基金帮助解决造成非洲移民问题的根源问题。最后,委员会和欧盟对外行动机构还将应对难民危机的“外部”问题。

欧洲委员会主席让-克洛德·容克说:“我们所有欧洲人都应该知道也永远不能忘记,给予难民待遇并保障避难的基本权利是多么重要。现在正是时候,我们要着手建立起一个真正的欧洲移民政策,正如我们在5月份时呼吁的那样。今天我们提出的议案将保证那些明确需要国际保护的人员能在抵达后快速得到重新安置,而且不仅仅是现在,以后遇到其他任何危机都能如此。如果说欧洲的团结需要证明的话,那么就要在难民危机的处理上证明它。现在正是欧洲展示集体的果敢、作出响应的时候。”

今天,欧洲委员会正式提出以下这些具体的措施来应对当前的难民危机,并为未来的挑战做好准备:

1. 关于希腊、匈牙利和意大利境内12万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的提案:由于过去几个月从地中海中、东部以及巴尔干西部线路的非法入境者急剧增加,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欧洲委员会建议转移安置明确需要国际保护的12万难民:意大利(1.56万)、希腊(5.04万)、匈牙利(5.4万)。转移安置提案将根据客观和量化标准的强制配额(人口的40%、GDP的40%,已收到避难申请人数的10%、失业率的10%)。该提案适用于在欧盟范围内平均认可系数为75%及以上的申请人。本提案是在欧委会于5月提出的将意大利和希腊境内4万明确需要国际保护的难民重新分配到其他欧盟国家基础上的叠加。转移安置计划将获得来自参与成员国的7.8亿欧元的预算支持,资金预付率为50%,用以保证国家、地区和地方政府获得可以迅速采取行动的手段。

临时团结条款:如果由于合理及客观原因,如自然灾害,某个成员国暂时无法部分或全部参加转移安置决定的实施,该成员国需向欧盟预算提供相当于其国民生产总值0.002%的财政捐助。欧洲委员会将分析成员国通报的原因,作出某个国家至多12个月内不参加该机制是否合理的决定。如部分参与转移安置,捐助数额将按比例降低。

2. 适用于所有成员国的永久性转移安置机制:欧委会在欧洲移民议程中宣布过一个结构化的团结机制提案,委员会可以随时启动该机制,来帮助由于第三国国民大量不成比例地涌入而面临危机且其庇护系统上亦承担重大压力的欧盟成员国。今后的紧急情况将由委员会根据过去6个月的庇护申请人数、人均及过去6个月非正常入境数量来判定。同样的目标和可核实的分配标准也将适用于紧急转移安置提案。该永久性机制还将把申请庇护者的需求、家庭情况和技能纳入考量范围。临时团结条款也将适用于该机制。

3. 安全原籍国的欧洲共同清单:根据《欧洲移民议程》和欧洲议会6月25至26日的决议,欧委会提出一项议案确立安全原籍国的欧盟共同清单。该清单可以更加迅速地处理向欧盟提出的来自被视为安全国家的庇护申请,也可以将已经确认没有庇护权利的人员更加迅速地遣返。根据与成员国的讨论以及其现行做法,委员会建议将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马其顿前南斯拉夫共和国、科索沃、黑山、塞尔维亚和土耳其等加入欧盟安全原籍国的名单。这些国家符合《庇护程序指令2013/32》的共同标准,被认为是安全的国家;是主要国际人权条约的成员国;大部分已被欧洲理事会认定为欧盟候选成员国,符合“哥本哈根标准”(即保障民主、法治、人权以及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其他国家经过欧洲委员会的全面评估也可以被添加到名单上。

4. 使制定的返回政策更加有效:为了改进成员国的返回政策,欧洲委员会已经下发《通用返回手册》和《欧盟关于返回的行动计划》。欧洲委员会提出的欧盟返回行动计划,明确了成员国将会采纳的短期和中期方案以增加自愿返回,加强《返回指令》的实施,提高信息共享,发挥欧盟边防局在返回行动中的作用,创建完整的返回管理体系。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已经采纳了《通用返回手册》,该手册提供了国家主管机关在实施对欧盟非法居留移民返回的实用说明,它将作为主要培训工具,成为专家们适用第2008/115号返回非法居留指令时使用的共同标准和程序。

5. 关于难民支援措施公共采购规则方面的沟通文件:欧盟成员国必须充分地及时地满足难民寻求住所、供给和服务等最为迫切的需求。今天的沟通文件为国家、区域和地方政府在确保遵守欧盟的法律的同时以简单、快捷、非官僚的方式采购这些服务提供了指导。

6. 应对难民危机的外部问题:外部问题是解决这场危机所作努力的一个关键环节。欧盟正致力于不断支持外交行动,寻找途径政治解决叙利亚、伊拉克和利比亚的冲突。欧盟为叙利亚人民,尤其是在国境内流离失所的人提供帮助,并为叙利亚的邻国如约旦、黎巴嫩、土耳其等收容最多难民的国家提供财政支持。迄今为止,欧盟已为之投入39亿欧元。打击人口走私的有组织犯罪是另一项工作重点,特别是“欧盟地中海海上部队”海军行动方案的实施。欧盟与第三国签署了17项重新接纳协议和7项流动性合作协议,也是我们与第三国开展的合作的一部分。欧盟也会加强与主要伙伴国关于移民问题的既有高层对话,比如与非洲国家的拉巴特和喀土穆会议进程,与东亚和中亚的布达佩斯会议进程,以及将在十月初举行的大会和11月11至12日的瓦莱塔峰会。

7. 对非信托基金:今天,欧洲委员会通过欧盟的金融手段,拨款18亿欧元来建立一个“维护稳定并解决非洲非正规移民根源问题的紧急信托基金”。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萨赫勒、乍得湖、非洲之角和北非等地区的稳定,并解决这些地区非正常移民流动的根本原因。信托基金还将支持这些地区开发更好的社会经济机会和移民管理政策。欧洲委员会希望成员国也积极参与,配合我们的宏图大志。西班牙已经确定了参与。

显示与前线成员国团结的另一面,是每个成员国都承担起责任,履行欧盟的共同规则。为此,欧洲委员会将在本周必要时加紧启动违规程序,确保规则的执行,并在前线成员国实施“热点”措施,以帮助他们执行欧盟的共同庇护规则。

9月14日的内政理事会将召开移民特别会议,成员国可借此机会讨论并采纳欧委会的立法建议。欧委会于5月和9月提出的难民紧急安置机制,需要理事会在与欧洲议会商讨之后进行表决(需合格多数投票通过)。永久互助机制和安全原籍国欧洲名单须由欧洲议会和内政委员会(使用普通立法程序)联合通过。信托基金的提案已经提交给成员国,以期在十一月的瓦莱塔峰会时走完必要程序。届时,欧盟将与主要非洲国家举行会谈,讨论移民和难民危机。

背景

欧洲委员会一直并持续地致力于在难民和移民问题上形成协调统一的欧洲反应:

2014年4月23日在马耳他,欧洲委员会主席让-克洛德·容克在竞选欧洲委员会主席的竞选活动中就提出了一项有关移民的五点计划书,呼吁欧盟的移民政策更多地体现团结统一精神。

欧洲委员会主席让-克洛德·容克就职之后即任命一位委员专门负责移民问题,并委托他与第一副主席提莫曼斯一起协调,确立有关移民的新政策,这是欧洲议会选举欧洲委员会时所确立的政治指导纲要中十大优先目标之一。

根据2015年4月23日欧洲理事会声明中欧委会的一项建议,成员国同意采取挽救生命的快速行动并在移民领域加速欧盟行动。几天之后,欧洲议会的相关决议也获得通过。

2015年5月13日,欧洲委员会提交了欧洲移民议程,提出了一套全面提高移民管理问题的完整方案。

2015年5月27日,欧洲委员会已经就欧洲移民议程进一步提交了一揽子实施办法,包括转移和安置的建议,以及针对偷运移民者的欧盟行动方案。

6月25-26日,欧洲理事会同意在欧洲委员会提交的欧洲移民议程基础上推进工作,着力于转移和安置、返回,以及和原籍国及中转国的合作等方面。

7月20日,司法和内政理事会同意实施欧洲移民议程中提出的措施,主要是在未来两年中对来自意大利和希腊的明确需要国际保护的人员进行转移安置,首批解决32,256人的安置问题,然后重新安置来自欧盟外的22,504名明确需要国际保护的人员。

附件:意大利、希腊、匈牙利紧急转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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